基金会简介
基金会简介

为加强汕头大学与国内外各界的联系和合作,提高汕头大学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,争取国内外企业、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支持和捐助,经广东省民政厅批准设立“广东省汕头大学教育基金会”,并颁发《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》(粤基证字第0167号)。

广东省汕头大学教育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。原始基金来源于国内外企业、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自愿捐赠。本基金会的宗旨是:致力加强汕头大学与国内外的联系和合作,争取国内外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支持及捐助,推动汕头大学提升教育质量和学术科研水平

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:接受境内外企业、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自愿捐赠;支持教学与研究设施的改善(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、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等);资助教学研究、科学与技术研究项目及专著出版;资助大学间国际合作项目的开展和国际学术会议;设立奖学金、助学金;资助有益于学生综合素质拓展的各项活动;奖励在教学、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开发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汕头大学教职工;按照捐赠者意愿设立的资助项目;接受境内外团体的委托,为组织专家对专项课题进行研究、调查及培训提供资助;按照合法、安全、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,将本基金会的基金存入金融机构收取利息,或购买债券和企业股票等有价证券收取收益。

纳税人捐赠汕头大学教育基金会,可取得“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”,凭此收据企业和个人在申报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抵扣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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